25 針對中國大陸於民國 107 年 2 月 28 日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對臺 31 項
措施),行政院提出八大強臺策略,下列何者錯誤?
(A)提升學研人才獎勵、強化新創發展動能
(B)強化員工獎酬工具、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
(C)加強保護公務秘密、強化產業創新升級
(D)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加強發展影視產業
統計: A(52), B(602), C(1025), D(761), E(0) #1860336
詳解 (共 5 筆)
八大強台策略:
1、提升學研人才
2、強化新創發展動能
3、強化員工獎酬工具
4、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
5、加強保護營業秘密
6、強化產業創新升級
7、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
8、加強發展影視產業
5、加強保護 營業秘密-> 為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
因此提出「加強保護營業秘密」,共4項具體措施,
(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 推動加速妨害秘密罪的偵查&審理,並輔導企業建置管理及保護機制。
2018年03月16日
壯大臺灣之四大方向及八大策略
四大方向
一、優化就學就業強化留才攬才
二、維持臺灣在全球供應鏈的優勢
三、深化資本市場
四、強化文化影視產業
策略一 提升學研人才獎勵
1.高教深耕計畫成立65個卓越研究中心,提供優質研究資源,擴大延聘博士後研究人力。
2.透過高教深耕計畫擴大「彈性薪資」方案,大幅提高學研人才之薪資差距,留住國內優秀人才。
3.推動玉山計畫,及年輕學者養成計畫,擴大延攬國際優秀學研人才。
4.提高國立大學教授薪資之學術加給10%。
5.擴大人才培育,強化國際移動力,選送海外培訓及獎勵海外人才來臺就業。
6.輔導重點產業千人博士就業方案。
7.提升研究獎勵,調高計畫主持人費,並將科研成果收入優先獎勵科研人員。
策略二 強化新創發展動能
1.產業創新條例新增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規定。
2.匡列10億元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機制,提供新創早期資金。
3.放寬國發基金對創投事業出資比率30%與投資金額10億元之限制。
4.放寬國發基金投資額之50%必須投資於在我國登記設立公司之限制。
5.產業創新條例新增規定,有限合夥創投投資,新創採透視個體概念課稅。
6.推動外國人投資條例,將投資審議程序修正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
7.透過國發基金匡列1,000億元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與民間共同投資轉型事業及併購案。
8.提出多元上市櫃條件,協助尚未有獲利之新創事業進入資本市場。
策略三 強化員工獎酬工具
1.研修「產業創新條例」,將「員工獎酬股票」於取得當年度依時價計算500萬元限額內,放寬為可選擇「取得時市價」或「轉讓時市價」孰低課稅。
2.將「技術入股」放寬為可選擇「實際轉讓時課稅」,有助新創事業的發展。
3.新創事業個人天使投資人,對同一新創公司投資金額達100萬元,投資金額50%限度內可自所得額中減除,每年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限。
4.研修「公司法」,將員工獎酬工具(庫藏股,新股,認股權憑證)的發放對象擴及控制公司及從屬公司的員工。
5.企業為留才所需,提供員工獎酬之工具,例如庫藏股年限,課稅價格選擇權等規定,在不違反國際會計準則(IFRS)下,將盡量放寬。
策略四 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
1.檢討我國急重症科別人力配置,並逐年檢討健保支付標準,推動分級醫療,強化醫療體系服務量能,改善執業環境。
2.推動立法,要求醫療機構應提撥年度盈餘5%,改善醫事人員薪資給付及福利。
3.完善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減輕醫療執業風險,讓醫事人員根留臺灣。
策略五 加強保護營業秘密
1.意圖在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妨害營業秘密罪者,現行法已有加重其刑之規定。政府將積極嚴加查辦此類犯罪行為,保護我國企業的營業祕密,免遭不法外洩至中國大陸。
2.為保障我國企業訴訟權益,將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建立偵查中之「秘密保持令」制度,並增訂「違反秘密保持令罪」,以嚇阻此類妨害秘密罪之犯行。
3.政府將推動加速此類妨害秘密罪的偵查與審理時程,以有效抑止此類犯罪行為。
4.辦理企業對營業秘密的教育宣導,並輔導企業建置強化營業秘密的管理與保護機制。
策略六 強化產業創新升級
1.補助企業購置智慧化機械設備及軟體,提升產業競爭優勢,讓企業根留臺灣,並帶動國內智慧機械產業之發展。
2.運用新興科技,以AI加速5+2產業創新,促成產業升級轉型。
3.推動新南向政策,多元拓展與各國之經貿關係,與產業布局,鞏固臺灣產業競爭實力。
4.以小國大戰略思維,積極協助產業與國際頂尖企業策略聯盟,擴大全球供應鏈優勢。
策略七 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
1.提升IPO審查效率,將上市審查期間由8週縮短至6週,以簡化審查程序,並提前派員訪查,確保上市公司品質。
2.推動多元上市,增列大型無獲利公司之上市條件,成立專責服務窗口輔導上市櫃。
3.積極輔導臺灣上市公司之海外子公司回臺掛牌,擴大資本市場規模。
4.推動30家公司納入MSCI成分股,以吸引更多國際資金。
策略八 加強發展影視產業
1.提振我國文化內容產業之產製量,落實本國影視內容自製比例之規範,擴大本國自製節目播出平臺及通路。
2.推動「獎補助/投融資」雙軌制,國發基金再匡列60億元投資文化內容產業,加上原有40億元文創基金,以百億元規模扮演點火功能,並建立文化金融體系,引入民間資金活水,提升市場投融資動能。
3.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以國家隊概念,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加速原生文化內容及科技應用,跨域振興內容產業,健全產業生態系。
4.拓展國際通路,形塑國家文化品牌,建構臺灣文化國際傳播話語權。
8大強台策略
(A)提升學研人才、強化新創發展動能
(B)強化員工獎酬工具、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
(C)加強保護營業秘密、強化產業創新升級
(D)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加強發展影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