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以下關於「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辦法」之描述,何者正確?
(A)高關懷學生,於其畢業一個月前,學校應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
(B)由原就讀學校召開轉銜會議,應邀請現就讀學校代表出席。
(C)輔導資料之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沒有例外。
(D)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後六個月内,逕至通報系統查詢入學學生是否為轉銜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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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5), B(78), C(44), D(76), E(0) #20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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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919
「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辦法」第 3 條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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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5054

資料出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67

(B)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3條

轉銜會議:指由現就讀學校召開,邀請原就讀學校代表出席,針對轉銜學生之個案資料進行交流與討論之會議。


(C)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6條

輔導資料之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動請求轉銜輔導。
二、基於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學校主管機關同意。
三、基於保護學生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必要。
四、依其他法規規定。

(D)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6條

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後,應於入學日起一個月內,逕至通報系統查詢入學學生是否為轉銜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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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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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955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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