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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中華民國憲法#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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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中華民國憲法#3145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中華民國憲法#3145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25.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事實狀態存在與否,是用來判斷下列何種權利是否須加以調整的原則之一?
(A)講學自由
(B)信仰自由
(C)集會自由
(D)通訊自由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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