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 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09151
年份:110年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25.產業園區內之使用人,得短期承租同一區內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有關租賃條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租用期限最長為六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
(B)承租人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繳清擬承租之所有月租金後簽訂租約
(C)租金按簽訂租賃契約當月審定價格年息百分之六計算
(D)擔保金以相當於二個月租金之現金計算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第31條 1.產業園區內之使用人因下列原...
未解鎖
第 五 節 短期出租 第 31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