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登記之候選人,以登記一種為限。如發生有 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之法律效果為何?
(A)先登記者有效
(B)均無效
(C)須放棄其一
(D)推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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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8), B(2242), C(618), D(262), E(0) #1552489
統計: A(1128), B(2242), C(618), D(262), E(0) #1552489
詳解 (共 6 筆)
#2139483
比較: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25
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同時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者,他種公職候選人之登記無效。
總統選舉若同時登記其他種選舉→其他種選舉登記無效。
公職人員選舉若同時登記兩種→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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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98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5條
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登記之候選人,以登記一種為限。
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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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928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5條
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登記之候選人,以登記一種為限。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同種公職人員選舉具有二個以上之候選人資格者,以登記一個為限。為二個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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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8836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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