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者之行政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A) 法務部
(B)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C)考選部
(D)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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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9), B(130), C(192), D(2331), E(0) #496239

詳解 (共 6 筆)

#742754
第三條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 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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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589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口訣:
國外刑犯私
公務員考試,所以不適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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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204
行政法院 是  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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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607
不懂為什麼D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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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78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是屬於市政府的單位?
所以是行政機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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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403

你是因為都是行政兩字所以好像特別為他立的法~D是法院阿 所以不適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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