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會◆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第 3 條之公共設施?
(A)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維護管理之登山步道
(B)台灣電力公司設置營運之風力發電機
(C)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管理之自來水博物館
(D)國立臺灣大學管理並開放公用之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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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我要上榜 博一下 (2020/11/21)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簡稱北水處,1977年成立,是臺北市政府的直屬機關。其成立之目的在於提供台北自來水並供應充足水量,成立至今有30餘年。除了供應自.....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dearerin 國二下 (2020/12/27)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僅其股份為公用財產,至該公營事業所使用之財產,例如,台灣電力公司的電線桿,則屬於該私法人組織之公司所有,而非國(公)有之公用財產,故此等財產如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發生損害事件時,雖其為公共設施,惟因非屬公有,仍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台灣電力公司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

5F
眼鏡哥 國三下 (2021/10/31)

108/12/03法務部新聞稿

擴大因公共設施所致損害之保護客體

配合實務見解,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致人民權利侵害之國家賠償事件,不以公共設施之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為必要,均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又考量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之欠缺,亦可能造成人身自由之侵害,本次修法爰將「人身自由」增列為本條之保護客體。(修正條文第 3 條第 1 項) 


現行國家賠償法 第 3 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已經沒限定公共設施須公有的,這題的答案可能要調整

6F
ミヤザワ 高三下 (2022/05/29)

國營事業有無國賠之適用?

公法組織 有適用~EX台鐵月台
私法組織 無適用~EX台電設施


老師上課的時候教的

22.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第 3 條之公共設施? (A)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