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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律之制定、修正致影響人民權益時,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立法者所得採取的相關措施,不包括下列何者?
(A)以法律明定過渡條款
(B)於新法生效施行後,適度排除或延緩新法之適用
(C)以法律明定新、舊法律應分段適用
(D)以法律明定由法院依個案判斷新法之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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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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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球 小三上 (2021/01/07)
釋字第620號解釋理由書:任何法規皆非永久不能改變,立法者為因應時代變遷與當前社會環境之需求,而為法律之制定、修正或廢止,難免影響人民既存之有利法律地位。對於人民既存之有利法律地位,立法者審酌法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目的,原則上固有決定是否予以維持以及如何維持之形成空間。惟如根據信賴保護原則有特別保護之必要者,立法者即有義務另定特別規定.....看完整詳解
12F
自律自強 研二下 (2021/10/27)

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開創了授權法院使用比例原則衡量個別案件的情形,自行決定如何裁罰之先例。易言之,法院可採取「以瓶計算」罰責,而每瓶只要不超過兩千元的上限,即不牴觸該號解釋。就此以觀,若以每瓶的罰款計算差異,便極為可觀,法院亦可「整批」計算罰額,情形又更多元與複雜。質言之,本號解釋引起了個案審判趨向「法律後果不確定」之弊病。菸酒稅法第二十一條每瓶兩千元罰則固屬嚴格,至少讓主管機關與法院有裁罰之標準,反之讓法院自行決定罰額,又無處罰上限,結果導致各法院在審理個案時,會有各種不同處罰標準之混亂情形。
更何況,此暫時性的授權法院個案裁量處罰額度,僅能適用在修法期一年之案件上。同時也產生後續的問題,若在一年修法期內,相關法規範已經修正,是否仍由法院自行裁量(即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的授權)或適用新法?如依行政罰法第五條之規定,是以行政機關裁處時的法規為依據,而非於法院審判時的法規為準。故在本情形,上述法院仍然必須行使原審法院由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所獲得的授權。故新法的規定,儘管有利於當事人[6],仍不一定會適用在當事人之上,而可由法院裁量適用新法與否也

13F
冠廷 高一下 (2022/12/26)

這題我的思考是依據「法官得依法律獨立審判」,獨立審判原則規定於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所以(D)選項說立法者可以明定由法院依個案判斷新法之適用範圍。
這不就干涉了法官的獨立審判了嗎?因本法官適不適用這法律,你無權干涉。

             敝人見解,有錯請賜教
14F
花花 高三下 (2023/05/26)
(D) 以法律明定由法院依個案判斷新法之適用範圍(X)
釋620
適用法律之司法機關,有遵守立法者所定法律之時間效力範圍之義務,尚不得逕行將法律溯及適用或以分段適用或自訂過渡條款等方式,限制現行有效法律之適用範圍。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律之制定、修正致影響人民權益時,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立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