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保險人就下列何種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A)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B)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未依保險人輔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 
(C)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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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56), C(35), D(2290), E(0) #1513822

詳解 (共 2 筆)

#3047529

第53條

保險人就下列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一、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A)

二、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未依保險人輔

    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B)

三、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C)

四、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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