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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8年 - 98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9705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98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9705

年份:98年

科目:公職◆憲法

26 依司法院釋字第 551 號解釋,將特定事項以特別刑法規定特別之罪刑,其內容須符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係指應符合憲法第 23 條所定之:
(A) 法律保留原則
(B) 比例原則
(C) 緊急避難原則
(D) 公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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