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所要求,非破壞性檢驗之對象並不包括下列何者?
(A)厚度 40 毫米的金屬基板之全厚度銲接
(B)接頭與搭接之全滲透銲
(C)組合型鋼梁構材翼板與腹板間之全厚度銲接
(D)柱搭接之半滲透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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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4), C(9), D(11), E(0) #3674772

詳解 (共 3 筆)

#7395847
依《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有關耐震工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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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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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5851

依《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有關耐震工程品管及非破壞性檢驗(NDT)的要求,下列項目屬於檢驗對象:

  1. 所有接頭與搭接之全滲透銲(CJP Weld),須進行超音波(UT)或射線(RT)檢驗。
  2. 柱搭接之半滲透銲(PJP Weld),依圖說與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檢驗;部分情況可依銲喉厚度規定免除。
  3. 厚度超過 38 mm 的金屬基板承受全厚度銲接時,須進行超音波等檢驗,以確認是否有層狀撕裂等缺陷。

    因此:

    • (A) 厚度 40 mm(>38 mm)之金屬基板全厚度銲接 → 需 NDT。
    • (B) 接頭與搭接之全滲透銲 → 需 NDT。
    • (D) 柱搭接之半滲透銲 → 屬規範列管對象。

    (C) 組合型鋼梁翼板與腹板間的全厚度銲接 屬構材製作銲接,並非規範中特別列為耐震設計要求之 NDT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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