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甲乙為夫妻,甲因酗酒常毆打乙與未成年之子丙,法院依乙之聲請核發保護令定其子之親權暫由乙行使六個月。六個月後,因情況並未改善,請問乙是否可以向法院聲請將該保護令再延長十個月?
(A)可以,依法可以延長,不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B)可以,依法可以延長兩次,最長總共得延長為兩年
(C)否,核發保護令不能聲請延長
(D)否,依法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123 高一上 (2015/03/26)
已經修法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修正理由一、民間團體及地方政府等實務工作人員迭有反映,家庭暴力被害人為脫離受暴環境,往往需面對司法案件、住居所及工作變動等壓力,原條文保護令一年以下之效期,對於穩定部分被害人身心及生活之期間.....看完整詳解
14F
위너77! go go ~ 大二上 (2019/04/03)

第 15 條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

請。

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

其效力。

依法條看並沒有限制延長次數  那這樣答案是否應修正為A??

15F
AirFly 大二下 (2019/04/23)

我看題目也沒修正,若是B選項也不對,B是說限定二次

那答案是B到底對否?

若是A應該比較符合法條的意思?

1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04/24)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26 甲乙為夫妻,甲因酗酒常毆打乙與未成年之子丙,法院依乙之聲請核發保護令定其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