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之協議,其內容如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規定,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辦理何種法定程序?
(A)於協議簽署後1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B)於協議簽署後10日內報請行政院呈請總統核准
(C)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D)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呈請總統核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52), B(35), C(2143), D(29), E(0) #330044
統計: A(652), B(35), C(2143), D(29), E(0) #330044
詳解 (共 5 筆)
#378658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之協議:
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39
2
#71385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 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
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
始得簽署。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
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
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
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29
0
#671927
內容無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規定,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備查
14
0
#3967754
第五條(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
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第5-3條(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
負責協議之機關依締結計畫完成協議草案之談判後,應於十五日內經行政 院院會決議報請總統核定。總統核定後十五日內,行政院應主動公開協議
草案之完整內容,函送立法院審議,並向立法院報告協議過程及憲政或重
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行政院→總統核定→函送立法院審議)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