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關於中止未遂之要件與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人中止或防止結果之行為須出於自願
(B)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
(C)成立中止未遂者應予減輕或免除其刑
(D)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7), B(1584), C(1356), D(629), E(0) #1858343

詳解 (共 10 筆)

#2969377

中止未遂: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其結果發生言。(積極要件)

白話解釋 已經做了,我不想要讓結果發生


準中止犯: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

白話解釋 沒有犯罪結果發生(結果發生前),不是防止行為(事實上有其他原因),而是行為人盡力的防止結果發生。


中止犯之前提是已經著手犯罪行為

中止未遂與準中止犯都是須出自於自願不讓結果發生(即所謂的真摯性)


中止未遂之法律效果為 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參照刑法第27條

(A)、(C)、(D)正確
(B)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 →錯誤

172
27
#3392023
我來統整一下:(A)行為人中止或防止結果...
(共 2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9
0
#4810426

m_2868579975eda135cd3d5c4.86370489.jpg

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310

67
0
#4810418

最佳解這句話有誤 「中止未遂之法律效果為 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中止未遂,不是「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 第27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應)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

*法律上無明文「得」,隱含意思便是「應」。

*相關試題
26 關於我國刑法未遂犯之處罰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能未遂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B)中止未遂減輕或免除其刑

(C)所有犯罪都有未遂處罰規定

(D)未遂犯與既遂犯之處罰相同

高考三等◆法學知識109 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除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8362

38
0
#3328489

第 27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n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用之。

 

35
0
#3986634

B 準中止犯

5ec7a5ac39b46.jpg

28
0
#2967684
B行為須出於自願结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
(共 66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2
#5162900

(B) 結果不發生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

中止未遂讓結果不發生不一定是行為人有中止行為,也可能是做了之後試圖挽救,讓結果不發生。

例如:A要殺死B,砍了他一刀但後悔了,趕快打119來救他而且B有因此救活,沒發生B死亡的結果。

刑法第27條第1項有規定,這樣的狀況減輕或免除其刑。

17
0
#3066531
白話講  中止未遂 就是  中止犯及準中...
(共 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4852206

這題相對來說唯一能選的只有B

只有準中止犯才會讓B選項有其他可能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