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下列有關外國人的人權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二次大戰後,隨著人權的國際化,外國人的人權問題才逐漸受到重視
(B)探討外國人的人權,必須依外國人居留於本國的型態區分,而分別給予不同型態的人權之適用
(C)理論上,除非在性質上不適用於外國人的人權,原則上對於定居於本國的外國人,其與本國國民應享有同樣的人權
(D)禁止外國人在本國工作,嚴重侵害其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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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 B(532), C(225), D(1195), E(1) #133919

詳解 (共 8 筆)

#118307

依據大法官解釋我記得沒錯的話

說限制外國人在台工作

是合理的差別待遇

目的是為保護本國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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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992
就業服務法
第四十一條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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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983

應為就業服務法

                   第四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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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11
原來如此! 多謝你的指導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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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96
(D)外國人的工作權是被侵害了吧?錯在那兒呢?
還是說這樣的禁止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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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241
釋字第560號
(共 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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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665

大法官釋字 請問是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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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2729

就業服務法 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

第42 條 (聘僱人之限制)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第 43 條 (人在國內工作之規定)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第 44 條 (非法容留之禁止)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人從事工作。

第 45 條 (媒介人之禁止)

任何人不得媒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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