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下列有關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對於行使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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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5)
(A) 警察為偵查犯罪,得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對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殺人罪之虞者進行跟監。 防止犯罪、預防犯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11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11 條 I. 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 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 II. 前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1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1次為限。已無蒐集必要...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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