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據刑法第63條規定,以下何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A)滿20歲之犯罪人
(B)未滿18歲之犯罪人
(C)滿60歲,但未滿80歲之犯罪人
(D)18歲以上,但未滿20歲之犯罪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0), B(10993), C(460), D(250), E(0) #156604

詳解 (共 7 筆)

#489737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第 63 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 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175
3
#445504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27
0
#462503
未滿18和滿80歲的人*應*減輕其刑
26
4
#254331
PS.刑法第63條規定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
21
0
#524175
最佳解有誤和4F說法欠缺前文
5FKai-Wen Chen才是最完整的解釋喔
14
5
#5424648
7
0
#280147
奇怪我點b怎麼跑去c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