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89763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89763

年份:109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27 甲簽發一紙金額新臺幣 10 萬元之見票即付的無記名本票交給乙,乙搭捷運途中被丙所竊取,丙立即 將之背書轉讓給其善意債務人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立即通知甲止付的話,則可阻止丁之善意取得
(B)若乙聲請公示催告,於程序開始後,乙得提供擔保,向甲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
(C)此本票為無記名本票,所以不能聲請公示催告
(D)此票據未經乙背書,故票據背書不連續,丁無法主張善意取得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4 筆)

推薦的詳解#4448217
未解鎖
(A)錯誤:善意取得不受止付通知影響(票...
(共 1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0
0
推薦的詳解#6168053
未解鎖
止付通知對票據債務人只能產生「對抗」合法...
(共 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2
推薦的詳解#5893194
未解鎖
C 民法第725條:無記名證券遺失、被盜...
(共 5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推薦的詳解#4821896
未解鎖
(A)乙立即通知甲止付的話,則不可阻止丁...
(共 14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9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08616
未解鎖
考點:票據抗辯、無記名背書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