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89763
年份:109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28 甲簽發本票一紙用以清償對乙欠款,甲於其上填載金額等應記載事項並簽名後,隨即交付給乙,卻漏
未記載發票日與到期日,乙未察覺,又將該票背書轉讓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本票因未記載發票日與到期日,故視為見票即付
(B)該本票可視為空白授權票據,經填載完成後即可主張權利
(C)因丙為善意,故甲應依票據文義對其負責
(D)該本票因欠缺應記載事項,故甲、乙均得對丙主張票據無效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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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票據共同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有五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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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該本票因未記載發票日與到期日,...
未解鎖
(A)該本票因未記載到期日,故視為見票即...
未解鎖
(A)錯誤:依票據法第 120 條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