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桃園市政府積極輔導民宿合法化,開放大溪老城區設置民宿,係依據民宿管理辦法中設於都市計畫範圍內
位於何地區辦理?
(A)人文歷史風貌區
(B)觀光地區
(C)偏遠地區
(D)休閒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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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2), B(80), C(16), D(24), E(0) #2653603
統計: A(292), B(80), C(16), D(24), E(0) #2653603
詳解 (共 3 筆)
#5371143
法規名稱:民宿管理辦法 EN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09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二 章 民宿之申請准駁及設施設備基準
第 3 條
民宿之設置,以下列地區為限,並須符合各該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
一、非都市土地。
二、都市計畫範圍內,且位於下列地區者:
(一)風景特定區。
(二)觀光地區。
(三)原住民族地區。
(四)偏遠地區。
(五)離島地區。
(六)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
(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區域。
(八)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三、國家公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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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0419
2017年11月4日,交通部考量都市計畫土地中有設置民宿需求,
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新增「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得設置民宿。
桃園市配合中央法規修正,2018年4月中旬優先開放老城區申請設立民宿。
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科長李復華表示,大溪老城區範圍,
北從康莊路、東接慈湖路、南至康莊路(大漢街口)、西以臨大漢溪崖線為界,
以內範圍皆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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