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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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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事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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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事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7 |
科目:
公職◆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事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7
年份:
113年
科目:
公職◆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大意)
27. 下列何者不屬於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之適用要件?
(A)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目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B)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
(C)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外
(D)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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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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