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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教檢)◆特殊教育◆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舊名: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根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對於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或 其他學習權益受損時,應先向下列哪一個單位提出申訴?
(A)教育部
(B)教育局(處)
(C)就讀學校
(D)縣市鑑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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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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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Chloe 高三下 (2022/05/11)

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
第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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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Eikuo Kuo 高三下 (2024/02/23)
此法已修正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舊法第五條 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對鑑定、安置及輔導有爭議時,應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起申
訴。
特殊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於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
務或其他學習權益受損時,應自知悉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
以書面向學校提起申訴。
改為
第五條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高級中等以
上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對主管機關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措
施有爭議時,應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
提起申訴。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高級中等以上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因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法令未
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前二項主管機關之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措施性質屬行政處
分時,不服鑑安輔申評會之申訴決定者,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8F
GOGO SE 國二上 (2024/06/08)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 第 5 條 1.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高級中等以上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對主管機關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措施有爭議時,應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2.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高級中等以上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因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3. 前二項主管機關之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措施性質屬行政處分時,不服鑑安輔申評會之申訴決定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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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對於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或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