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有關法律優位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要求行政行為不得牴觸現行有效之法令,又稱為「積極的依法行政」 ②法律優位原則寓有「下位規範不得牴觸上位規範」之意旨 ③就地方自治法規的上下位階判斷而言,同一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高於自治規則 ④由地方立法機關所通過的自治條例,位階高於中央行政機關所頒布的法規命令
(A)①③④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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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7), B(6718), C(774), D(1912), E(0) #430480

詳解 (共 10 筆)

#714724
 ①法律優位為消極的依法行政 , 法律保留才是積極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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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358
他是「自治條例」,祇有地方性質,當然抵不過中央全國性質的法律及因而授權的法規命令,他的位階在法規命令之下,法律位階的「條例」前不會加「自治」二字。地方制度法第30條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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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253

(A)與中央機關之行政規則牴觸者,自始當然無效,無須宣告 -------整條都錯~~~

自治條例可以抵觸中央的行政規則 不能牴觸中央的法令(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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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848

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謂非直接對外發生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規定。

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
自治規則: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屬於地方行政機關自行制訂的命令。
委辦規則: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自律規則: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屬於地方立法機關內部的命令而已。

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屬於中央法規。
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屬於地方自治法規。
地方自治法規,不可抵觸中央法令,且只在自治區域生效。

位階:
法規命令>行政規則
自治條例(相當於地方法律,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自治規則(相當於地方命令,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委辦規則(地位同自治規則)>自律規則(用於規範議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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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3863
法律優位為消極的依法行政 , 法律保留才是積極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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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4257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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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121
如同Liz Tseng 所說:自治條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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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484
法律優位的優有三點   消也有三點 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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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2491
第 30 條 (地方行政規則之效力)

I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II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III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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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2689

請問:既然自治法規牴觸中央法規無效

那麼↓下面那題的A要怎麼改????

31 下列有關自治條例之敘述,何者正確? 
(A)與中央機關之行政規則牴觸者,自始當然無效,無須宣告 
(B)與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牴觸者,由地方法院宣告無效 
(C)與法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 
(D)自治規則牴觸上級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者,由自治規則之訂定機關自行宣告無效
 答: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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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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