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定型化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B)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C)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消費者得撤銷之
(D)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無效
統計: A(263), B(409), C(2061), D(1224), E(0) #2064402
詳解 (共 6 筆)
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A)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B)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C)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5 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無效。(D)
A:定型化契約條款如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該條款無效。其判斷標準爰分別說明如下:
一、誠信原則的判斷標準: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的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 習慣及其他情事來判斷。〈細則第十三條〉因此,定型化契約條款 是否違反誠信原則,應綜合該條所定之各項因素,尤其應衡量雙方 當事人的利益而為整體的判斷。
二、顯失公平的判斷標準: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即推定其顯失公平:
1條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2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的任意規定的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3契約的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的限制,致契約的目的難以達成者。
相關法條
消費者保護法
第十二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 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 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十三條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該條款無效
【補充】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1-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