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申訴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申訴者若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案件,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7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B)雇主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1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
(C)雇主對於地方性別平等工作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D)申訴處理辦法,由中央機關統籌定之
統計: A(446), B(2475), C(1733), D(358), E(1) #410350
詳解 (共 10 筆)
(A)7 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
題目強調 關於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申訴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解題方向:<申訴與審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1.申訴<第一次所提出的問題>
2.審議<審查再議-強調對第一次提出問題的答覆不滿意,所為的第二次救濟程序>
針對申訴的處理:
參考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33條<針對申訴>
第34條<包括申訴、審議、訴願行政訴訟>
申訴流程<總之就是以<地方>為優先>
第33條第1項
1.原則:先向< 地方 > 申訴。
2.例外:向< 中央 >提出,中央收受申訴7日內,移送< 地方 >
A選項,<裁定是否受理>改為移送地方
第34條關鍵:<地方>做成處分,有異議,10日內向< 中央 >
申請 (審議,或逕行訴願)
B選項,完全正確
第34條 不符<地方>找<中央> 申請 (審議,或逕行訴願)
不符<中央> 找<中央> (依訴願,行政訴訟)
C選項,雇主對地方,要改成雇主對<中央>
針對申訴的處理:
第33條<針對申訴>,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D選項,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 第 33 條 | 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
訴。
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或發現有上
開違反情事之日起七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展開調查,並得依職權對雙方當事人
進行協調。
前項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 |
| 第 34 條 | 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 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 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 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 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 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前項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申訴
┌─────────────────────────────┐
│ 申訴 7日內 │
雇主─────>地方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
││└─────────┘ │ │
││ 有異議 │ │
│└────────────────────────────┘ │
│ 審議、訴願 │
└───────────────────────────────┘
有異議
↓
訴願、行政訴訟
難道就是要完整的寫出向中央申請審議或逕行訴願才對嗎
c就是只提一項也錯?
C選項,簡單的說,就是要依照規定層層往上報!
D選項,玩文字遊戲啊!這也是一定要玩的,畢竟可以刷掉不少人,而且申訴和審議,確實也是不同的意思!老實說,這條沒看過的人,會選D的也是大有人在啊!畢竟,這兩組文字敘述,怎麼念都很順,不會因為少了或多了兩個字就是錯的!純粹就是要你看過這條,不是只有申訴,還要包含審議,很多法條只知其一的話,沒辦法用推的而知其二,必須確實掃過一次= = 。
『申訴處理辦法,由中央機關統籌定之』;『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由中央機關統籌定之』
C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也可以逕行提起訴願,在來打行政訴訟
搞不懂為什麼C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