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罪之處罰,以公務員為限
(B)本罪之處罰,以故意犯為限
(C)本罪之處罰,以既遂犯為限
(D)本罪之處罰,以繼續犯為限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33), B(697), C(3126), D(164), E(0) #2988077

詳解 (共 6 筆)

#5591882
a罰公務員也罰一般人。
b公務員故意過失都罰;一般人只罰故意。
d抽象危險犯
124
1
#5756436

本題選『C』

關於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本罪之處罰,以公務員為限 → 132 Ⅰ、Ⅲ,可知行為主體包含公務員與非公務員。→ X

(B) 本罪之處罰,以故意犯為限 →132Ⅰ、Ⅱ,可知道本罪公務員犯罪部分處罰故意犯與過失犯,但是非公務員部分只有處罰故意犯。→ X

(C) 本罪之處罰,以既遂犯為限 → 綜觀132三項規定,「未規定」處罰未遂犯,所以只處罰既遂犯。→ ○

(D) 本罪之處罰,以繼續犯為限 → 本罪為抽象危險犯,只要完成構成要件之行為,就成立犯罪,不需要行為持續一定期間後才算完成犯罪行為。→ X

刑法第132條

Ⅰ.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因過失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Ⅲ.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45
0
#5727240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不罰未遂犯!!!!!
27
0
#5591431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5794382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A)犯罪主體:公務員、一般人
(B)公務員故意、過失都處罰;一般人僅限故意
(C)本罪不罰未遂

13
0
#6478109

這個選項的「既遂」與「未遂」是刑法上區分犯罪階段的重要概念。重點來了:

  • 本罪是結果犯,而非單純行為犯。

  • 「洩漏」是指秘密實際已不為他人所不知、已進入外部世界(即秘密已經曝光)。

  • 所以只有當「秘密已實際洩漏」時,才構成犯罪既遂

    換句話說:

    • 如果你只是準備要洩漏,或交付給別人但對方還沒看到、不知內容,那叫做「未遂」。

    • 但只有「實際造成秘密洩漏」的狀態,才成立既遂而可罰。

    (C) 以既遂犯為限,因為本罪必須完成洩漏行為(結果發生)才成立犯罪,否則即使有洩漏的意圖或著手,仍可能落在未遂階段。

    (A) 本罪之處罰,以公務員為限 ❌

    錯,雖是身分犯,但共犯理論下仍可能處罰非公務員。

    (B) 本罪之處罰,以故意犯為限 ❌

    表面看對,但不夠精確!因為本罪也可以處罰未遂犯(刑法第132條第2項明定:本條之罪,未遂犯罰之),所以考點不是「故意」與否,而是「既遂」與否。

    (D) 本罪之處罰,以繼續犯為限 ❌

    洩漏發生即構成犯罪,並非持續狀態下才成立,非繼續犯。

ㅤㅤ
刑法第132條是結果犯,只有造成秘密實際洩漏才構成既遂,因此本罪之處罰以既遂犯為限,選 C 正確。
1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4797793
未解鎖
刑法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其...
(共 1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私人筆記#6699833
未解鎖
28.                ...

(共 3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