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對人管束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警察..-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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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8)
V(A) 警察尋獲逃學兒童時,基於保護其安全,於必要時得為保護性管束。 V(B) 警察依法管束人民時,對有自傷之虞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 V(C) 警察採取管束措施時,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24 小時。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19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19 條 (即時強制,得管束人,酒、狂、殺、暴、他) I.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保護性管束)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保護性管束)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安全性管束) 四、其他...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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