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刑事訴訟法上所稱相牽連案件,下列情形,何者不屬之?
(A)甲、乙二人相約,同時、同地至丙的魚池偷釣魚,甲、乙二人所犯竊盜案件
(B)甲駕車疏忽,撞倒共乘機車之乙、丙,致乙受輕傷、丙受重傷,甲所犯過失輕傷害與過失重傷害案件
(C)甲教唆乙殺害丙,甲所犯教唆殺人與乙所犯殺人案件
(D)甲明知乙持有之勞力士手錶,係乙自不詳姓名人處竊得,竟貪圖便宜而買受,甲所犯故買贓物與乙所犯竊盜案件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laire Win 高三上 (2013/06/28)
首先,相牽連案件必是「數案件」 案件= 被告 x  犯罪事實 (B)一行為侵害數法益,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裁判上是一罪,非相牽連案件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8F
p101423704 高二下 (2015/07/30)
b是一行為犯數罪(想像競合),不是相牽連案件
c教唆犯屬於共犯,是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
19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16)
(A)甲、乙二人相約,同時、同地至丙的魚池偷釣魚,甲、乙二人所犯竊盜案件(X;屬相牽連之案件。數人共犯一罪,甲與乙皆是共同正犯)
(B)甲駕車疏忽,撞倒共乘機車之乙、丙,致乙受輕傷、丙受重傷,甲所犯過失輕傷害與過失重傷害案件(O;不屬相牽連之案件。甲一行為只能一罪[想像競合:擇重])
(C)甲教唆乙殺害丙,甲所犯教唆殺人與乙所犯殺人案件(X;屬相牽連之案件。數人共犯數罪,甲為幫助犯[共犯],乙為正犯)
(D)甲明知乙持有之勞力士手錶,係乙自不詳姓名人處竊得,竟貪圖便宜而買受,甲所犯故買贓物與乙所犯竊盜案件(X;屬相牽連之案件。犯與竊盜罪有關係之贓物罪)

刑事訴訟法 第 7 條 (相牽連案件)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
一、一人犯數罪者。
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
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29 刑事訴訟法上所稱相牽連案件,下列情形,何者不屬之? (A)甲、乙二人相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