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下列何者非屬檢察事務官處理之事務?
(A)實施勘驗
(B)執行拘提
(C)執行管收
(D)詢問鑑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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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 B(101), C(478), D(128), E(0) #2436157

詳解 (共 5 筆)

#4788176
(A)實施勘驗(X;屬檢察事務官處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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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639

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一、實施搜索、扣押、勘驗執行拘提
二、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鑑定人。
三、襄助檢察官執行其他第六十條所定之職權。
檢察事務官處理前項前二款事務,視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之司法警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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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8888

第66-3條

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一、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二、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三、襄助檢察官執行其他第六十條所定之職權。檢察事務官處理前項前二款事務,視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之司法警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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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5235
第66條之三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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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8589
第 66-3 條
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一、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二、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三、襄助檢察官執行其他第六十條所定之職權。
檢察事務官處理前項前二款事務,視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之司法警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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