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以下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的說明,何者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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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大三下 (2018/04/1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5 條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一、教師:(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及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二)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 1.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二、導師:(一)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每班置導師二人,由教師兼任。 2.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二)集中式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三)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 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三、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依學生特殊教育需求,置專任、兼任或部分 工時人員。四、教師助理員:經各級主管機關.....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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