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關於即時強制而致損失得請求補償之敘述,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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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小明 小五上 (2021/03/0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41 行政執行法 第 41 條 I.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A II.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E III.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 。 B IV. 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2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5年者,不得為之。 C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