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某甲未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對外宣稱其為期貨基金經理人,可進行期貨交易購買臺股指數期貨契約,以規避交易風險,進而私自向交易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並以之為業務,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甲是否違反規定?若是,其罰則為何?
(A)是,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B)是,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C)是,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D)否,未違反期貨交易法之規定,而係違反公司法之規定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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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信託、期貨經理、期貨...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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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條 違反第一百零六條、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