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0年 - 110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會計研究所/會計、稅務組:審計學#125294
年份:110年
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審計學
29. 在「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下,特別費的使用範圍,有:
1、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及匾額等支出。
2、對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問)及餐敘等支出。
3、對外部機關(即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以外之機關)、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等之招待、餽(捐)贈及慰問等支出。 所以,有關購買玩具的支出能否報支特別費一事,以下諸陳述中何者最正確:
(A)送給家人的積木是禮品,符合上述第一類支出,故能用特別費來報支。
(B) 上述三類支出每類均有「等」字,故能用特別費來報支。
(C) 只有少數送給公務員的禮品,才可能動用特別費來報支。
(D) 若上述三類使用範圍中,有「積木」字樣,則能報支特別費,而目前的使用範圍並無「積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