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參考一下。
題目沒有說是老師放上外網吧!! 放到學校網站!! 他人看到再放出去?
老師也有罪嗎?
29. 教師將繪本內容上傳至學校網站作為教材。原作者發現個人著作已四處流通,甚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