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秋 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69259 | 科目: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秋 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69259

年份:105年

科目: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29.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訂立終身人壽保險,指定配偶丙為身故受 益人,但未拋棄處分權。其後甲罹患重病,臨終前在自書遺囑中記載欲將身故 保險金受益權改由獨生女丁享有。甲病逝後,乙不知有上述遺囑存在,遂將保 險金給付予丙。丁事後發現該遺囑,認為乙之給付對象有誤,主張自己才是受 益人,應再向自己給付。其主張有無理由?
(A) 無理由,因為甲變更受益人之意思未得乙之同意,其變更不生效力
(B) 無理由,因為甲變更受益人之意思,未經通知乙,不得對抗乙
(C) 無理由,因為變更受益人以通知保險人為生效要件,但甲並未通知乙,故 不生變更之效力
(D) 有理由,因為甲變更受益人之意思在其死亡時已經生效,故乙對丙之清償 不生效力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3251064
未解鎖
第 111 條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
(共 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