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者非屬基於信賴保護之損失補償?
(A)合法授益處分廢止之補償
(B)警察依法使用警械致第三人傷亡之補償
(C)違法授益處分撤銷之補償
(D)因法規之變更使人民遭受財產上損失之補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7), B(2327), C(1125), D(172), E(0) #2988398
統計: A(77), B(2327), C(1125), D(172), E(0) #2988398
詳解 (共 10 筆)
#5620710
95
0
#5762030
B選項無信賴保護之基礎,故無信賴保護之損失補償
15
0
#5601197
ACD 都是關於財產之相關事宜
B 是關於生命之相關
B 是關於生命之相關
4
6
#5907020
第126 條 (廢止授益處分之信賴補償):選項A+D
I 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第123 條 (授益處分之廢止):選項D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第120 條 (違法授益處分經撤銷後之信賴補償):選項C
I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2
0
#6971697
(B) 警察依法使用警械致第三人傷亡之補償→《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規定,與信賴保護無關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