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無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之義務?
(A)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C)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D)參謀總長
統計: A(273), B(399), C(315), D(2261), E(0) #1708252
詳解 (共 10 筆)
質詢跟備詢的主要差異:
質詢:立法院院會開的,質詢對象是行政院院長跟其各部長級人物,質詢內容是政策的監督。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備詢:由立法院各專業委員會開的,備詢對象是政府機關人員或社會重要人士,備詢內容是技術上的監督。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的人員。
例如:大法官、法官、檢察官、考試委員、保訓會委員、監察委員、審計長、中選會委員、公平會委員、通傳會NCC委員,這些皆非備詢的對象。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參謀總長以政府人員身分接受備詢),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
因此本題應該是說, 原則上參謀首長要接受備詢(對於國防重要之事不用) 但沒有質詢的義務
ABC選項都是行政院下面的機關,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有對立法院負責的義務,所以要接受質詢備詢的義務。
釋字第 461 號
爭點: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
解釋文:
擷取重點: 立委依憲法67條的規定,有關係的人都要來~包含參謀總長
參謀總長可以不到會備詢的理由-國家安全
到場可以不答覆的內容-跟國防機密有關
(B)(C)不是獨立機關嗎?
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3)
依釋字461行政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者,亦不用備詢吧?
覺得這題很奇怪
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時,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人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檢察官、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依司法院釋字第 461 號解釋,除具有正當理由外,下列何人有義務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
(A)縣(市)長
(B)參謀總長
(C)司法院院長
(D)考試院院長
並備的備是「具備」的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