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司法院解釋,固有疆域範圍之認定,屬於下列何種問題,不應由釋憲機關解釋?
(A)重大之法律問題
(B)重大之民生問題
(C)重大之民族問題
(D)重大之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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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 B(244), C(323), D(6958), E(0) #403107
統計: A(159), B(244), C(323), D(6958), E(0) #403107
詳解 (共 2 筆)
#586241
| 理由書 |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之疆域」究何所指,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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