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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何種事項可以不需法律的層次定之?
(A)教育經費之編列與保障之方式
(B)為鼓勵私人興學,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C)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
(D)國民基本教育延長其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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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Michelle Lin 高二上 (2012/05/19)
辦法~屬.....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沒有如果 大三下 (2012/01/24)
是因為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的辦法是命令嗎
4F
a5573152 國一上 (2016/11/23)

教育基本法

(A)第 5 條

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保障專款專用,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 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 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B)第 7 條

 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其辦法由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C)第 8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D)第 11 條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3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何種事項可以不需法律的層次定之?(A)教育經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