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若依權利變換取得者,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 其相關稅賦減免,下列何者正確?
(A)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二十
(B)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三十
(C)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四十
(D)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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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 B(22), C(676), D(18), E(0) #1090084

詳解 (共 3 筆)

#1390871
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一、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其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 收。但未依計畫進度完成更新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情形者,依 法課徵之。 二、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 三、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 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四十。 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五、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 免徵土地增值稅。 六、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 稅及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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