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3 甲於軍中服役十餘年,現任上校,專責處理教育及勤務召集訓練、人力動員申補及動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