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26564
年份:114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3 當事人甲向地方法院起訴,該法院認為其無審判權,以裁定將該案件移送給高等行政法院。該高等行政法院亦認為其無審判權。因本案無最高法院裁定無審判權之前例,當事人亦未合意由地方法院審理。此時該高等行政 法院應該採取下列那一手段來處理審判權爭議問題?
(A)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請求最高法院指定有審判權之法院
(B)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請求憲法法庭指定有審判權之法院
(C)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請求最高行政法院指定有審判權之法院
(D)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請求地方法院重新思考該院有無審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