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記帳士法規定,記帳士登錄後,非加入記帳士公會,不得執行業務。關於公會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記帳士申請加入記帳士公會時,公會享有裁量權,即便具有會員資格者,亦得拒絕其加入
(B)一行政區域內開業記帳士未滿 30 人者,只能選擇加入鄰近區域之記帳士公會,不得聯合組織之
(C)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 4 年
(D)在人口較多的區域內,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增設第二個同級之記帳士公會,以服務社會大眾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 B(246), C(1339), D(68), E(0) #1464517

詳解 (共 1 筆)

#1524286

(A)第 19 條  記帳士登錄後,非加入記帳士公會,不得執行業務;記帳士公會亦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加入
(B)第 21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記帳士公會,應由該行政區域內開業記帳士三十人以上發起組織之;其不滿三十人者,應加入鄰近區域之記帳士公會聯合組織
(C)第 23 條  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D)第 20 條  記帳士應組織直轄市及縣市記帳士公會。直轄市及縣市記帳士公會,應組織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同一區域內,同級之記帳士公會以一個為限

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