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司法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司法權之行使,應受憲法及法律之拘束
(B)公務員懲戒不屬於司法權之作用
(C)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應不得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
(D)司法權之獨立性,受憲法明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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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 B(6149), C(1450), D(93), E(0) #1351408
統計: A(120), B(6149), C(1450), D(93), E(0) #1351408
詳解 (共 10 筆)
#1547793
樓上 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
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最高法院
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司法院
217
7
#2594341
懲處-行政
懲戒-司法
100
0
#2465620
根據釋字530
依照憲法
司法院應為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然而依照實務
司法院僅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而已
所以應盡速修法使司法院能快點符合憲法的要求
58
1
#1533000
凡戒必司法
21
2
#3586589

17
0
#2386237
請問C選項,司法院應不得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這句話有點疑問,司法院不是就是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身分嗎,還是因為它還具有最高司法機關之身分,所以錯在僅這個字眼呢?
17
0
#6225451
釋字530:憲法77: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大法官認為司法院實務上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為期符合司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以副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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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答案C:大法官認為司法院應不得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應該還要具備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地位才符合憲法77條規定之憲政體制,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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