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法律解釋與法律補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律解釋不可超過法律文字可能的文義範圍
(B)適用刑法時,可針對法律文字進行目的性擴張
(C)法律沒有規定,就必須運用反面解釋來推導出法律效果
(D)法律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就違反法律明確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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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43), B(428), C(901), D(787), E(0) #682797

詳解 (共 10 筆)

#1636007

(A) 法律解釋不可超過法律文字可能的文義範圍(正解)

(B) 適用刑法時,可針對法律文字進行目的性擴張-->不可,因罪刑法定原則,不得任意擴張

(C) 法律沒有規定,就必須運用反面解釋來推導出法律效果-->非必須,亦可用類推適用,目的解釋等方式

(D) 法律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就違反法律明確性的要求-->法律就前揭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靡遺悉加規定,因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規範,惟其涵義於個案中並非不能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並可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於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亦無牴觸(釋字第5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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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389
C 反面解釋屬法有規定「解釋方法」,法律沒有規定為「漏洞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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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820

法律適用:
條文不明確(有疑義)-->法律解釋(還有疑義)-->法律補充(漏洞)(還有疑義)-->法律修正(還有疑義)-->制定新法

(A)法律解釋不可超過法律文字可能的文義範圍 

(C)法律沒有規定(有漏洞),就必須運用反面解釋來推導出法律效果 (法律補充)
1.目的限縮:法律條文太寬,故排除該類案件適用

2.類推適用

3.法律續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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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814
b-刑法不可以類推,更不可以目的性擴張=罪刑法定主義
c-法律在立法時,因為疏忽而沒有規定,這是法律漏洞,法律漏洞不能反面解釋,理應修法
尚未修法之前,依照法的性質之下,類推適用也是有範圍的擴張
d-不確定法律概念,例如公序良俗,這種需要經由顯而易見的事實與法官的自由心證去判定,並非不確定法律概念即違法明確性原則;原則上,法規規定必須具體,對外,特定人(行政處分)符合這兩項要件,就需要明確性原則;否則,該特定人就具體事項,會搞不清楚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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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027
立法者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原因為條文有限,現象無窮
ex: 善良風俗...
不明確規定才能適應社會風氣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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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293
試回答如下~

擴張解釋為論理解釋方法之一,論理解釋不得超出文義範圍,若超出就為法律漏洞填補

文義解釋是照字面上解釋,若範圍太寬或太狹隘,就運用論理解釋。

如國家領土,除了領土外,亦包含領海、領空。文義範圍過窄就運用論理解釋之擴大解釋
如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照文義來說,自殺會成立殺人罪,因為自己也是人,文義過寬就運用論理解釋之限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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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684

(d)參考釋字432號:專門職業人員違背其職業上應遵守之義務,而依法應受懲戒處分者,必須使其能預見其何種作為或不作為構成義務之違反及所應受之懲戒為何,方符法律明確性原則。對於懲戒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雖以抽象概念表示,不論其為不確定概念或概括條款,均須無違明確性之要求。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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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160
B.罪刑法定---得解釋不得補充C.沒規...
(共 3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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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334

如果法規本身有立法定義,應依立法定義;如果沒有立法定義,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首先且必須使用的方法,但並非唯一之方法。解釋者不可背離一般文字最外圍之意涵,否則即非解釋,而屬法律漏洞補充的問題。

參考:www.nchu.edu.tw/~person/passport/981019-2.doc · DOC 檔案 · 網頁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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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122
(B)所謂目的性擴張則係指由於立法者之疏忽未將法律文義涵蓋某一類型,為貫徹規範意旨,乃將該一類型包括在該法律適用範圍內之漏洞補充方法。而法律漏洞須出於立法者無意的疏忽,苟立法者有意不為規定或有意不適用於類似情況者,則並非漏洞,不生補充之問題。易言之,關於某項問題,自立法政策之考量下,故意不為規定,即無「法律漏洞」之可言,法院自不得藉類推適用或目的性擴張之法則,創造法律。申言之,所謂目的性擴張,係指對法律文義所未涵蓋的某一類型,由於立法者之疏忽,未將之包括在內,為貫徹規範意旨,乃將該 一類型包括在該法律適用範圍內之漏洞補充方法而言。是目的性擴張,乃將原不為文義所涵蓋之類型,包括於該法律適用之範圍內,其屬於法律漏洞之補充;其與擴張解釋之區別在擴張解釋仍在法文文義「預測可能性」範圍內,目的性擴張解釋則已在法文文義「預測可能性」範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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