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專屬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A)森林、工礦及商業
(B)國營經濟事業
(C)度量衡
(D)幣制及國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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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29), B(485), C(102), D(47), E(0) #1014689
統計: A(2529), B(485), C(102), D(47), E(0) #1014689
詳解 (共 2 筆)
#1236671
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
一、外交。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司法制度。
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國營經濟事業。
九、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度量衡。
十一、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一、外交。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司法制度。
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國營經濟事業。
九、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度量衡。
十一、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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