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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一般法律常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人民受到行政機關之行政人員依法令之規定而遭到不利益之行政處分時,下列方式何者非屬我國法律 制度所規定之正當救濟程序?
(A)提起訴願
(B)提起行政訴訟
(C)提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憲解釋法令之合憲性
(D)提請總統下令決定該行政人員行政處分之合法性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余發發 國三下 (2015/02/25)
無證據證明你亂丟垃圾,且收到亂丟垃圾的罰單(行政處分),可提.....看完整詳解
3F
Steven Lee 高一上 (2015/12/30)
就是說,百姓被行政機關依法令之規定遭受了不利益的行政處分,下列哪一個方式不是本國現行法律的救濟制度...??

殺雞焉用牛刀...我的理解是這樣啦~因為有其他像訴願、訴訟等程序,不需要"總統"來管,且如果總統真的插手了,那就有違了五權分立的權力抗衡的原則。所以不管如何,總統是不能去插手行政機關上的業務。....(有錯誤請大大糾正)

4F
Steven Lee 高一上 (2015/12/30)
還有D選項本來就是錯誤的選項哦~
總統不能逕行下令決定一份行政處分的正當性...應該是透過法律來去決定
5F
Esther 大四下 (2022/12/21)
行政救濟:人民因其權益受有公行政之公法上違法或不當行為之侵害,向有權之國家機關請求法律救濟之制度

 訴願: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損時,得以書面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以為救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2個月)內應作為而不作為, 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3.人民受到行政機關之行政人員依法令之規定而遭到不利益之行政處分時,下列方式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