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關於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提議
(B)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
(C)向國民大會提出
(D)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三分之二之同意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78), B(1510), C(37), D(55), E(0) #137046
統計: A(578), B(1510), C(37), D(55), E(0) #137046
詳解 (共 10 筆)
#115757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立法委員1/2提議.2/3出席.2/3之決議
59
10
#108662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第四條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故,本題除(B)選項外 其餘皆為錯誤
20
1
#202393
修正條文裡又沒有講彈劾總統副總統需要2/3出席,只有提議和決議
10
0
#108673
題目應該改成何者正確~ACD都是現行憲法上都是錯的
4
0
#3881149
憲法增修條文 第四條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4
0
#108669
2
0
#6097763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