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國憲法第 52 條關於總統特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現職總統競選連任時,無刑事豁免權之適用
(B)總統任期中受人民民事訴訟請求,仍屬本條豁免範圍
(C)刑事豁免特權不及於副總統
(D)總統於任期中所犯之偽證罪,於卸任後,亦不得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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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194), C(1426), D(40), E(0) #854136

詳解 (共 5 筆)

#1105110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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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722
據司法院釋字第四一九號解釋解釋理由書:總統與副總統之一體性僅係競選夥伴之「一體性」,並無職權分享之「一體性」,總統與副總統兩者之間並不具有上命下從或指揮監督之長官與部屬關係,憲法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規定於副總統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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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15
C 總統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副總統?! 竟然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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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646
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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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3698
總統與副總統在位期間皆有刑事豁免權才對吧...
(共 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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