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消防隊員於執行交通肇事現場救助任務時遭另一車輛撞擊,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然其傷勢嚴重,經急救醫師判斷非截肢無以救助其生命,然而該隊員卻明白表示寧死也不願截肢,但醫師仍強行為之,請問該醫師可能成立何罪?
(A) 強制罪
(B) 重傷罪
(C) 普通傷害罪
(D) 無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0), B(155), C(10), D(2394), E(0) #396331
統計: A(100), B(155), C(10), D(2394), E(0) #396331
詳解 (共 10 筆)
#715463
構成要件該當:V
違法性:X,行為人所保全的法益大於損害的法益
有責性V
結論:無罪
37
2
#699901
考慮緊急避難,依法律權衡主義,身體法益與生命法益之衡量上,生命法益為重
且題目中明示非截肢無以救助其生命
重傷罪構成要件該當,然可主張緊急避難而使醫師無罪
15
0
#814078
亦有主張,法益被保護與被侵害之對象為同一人時,須考慮其意志決定之選擇權。若依此,消防員之意思決定優於醫生之業務職責,則醫生不得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11
1
#1058082
這題答案也很怪,醫生若想主張業務正當或依法令均會在病患同意那關打槍,緊急避難跟樓上一樣衡平性跟本不過...答案錯了
5
0
#1420383
個人支持五樓,但選擇題應按實務見解為主
4
0
#737539
也可解為業務上正當行為
3
0
#4532773
可是樓上...
答案是醫生「無罪」耶!
此題涉及「得被害人承諾」的考點:
醫生之所以會無罪,是因為被害人在放棄「生命法益」或「重大身體法益」的情形中,
不能給予被害人有效的承諾能力。所以醫生救助被害人仍不會有罪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自己的生命或重大身體(例如:同意他人殺死自己或重傷自己)是沒有自由處分權的
3
0
#610102
又沒有簽手術同意書,應該不算業務正常行為吧?
那不就與第2題,剪人家馬尾一樣嗎?身体的一部份=強制罪。
3
2